但总体说来,这些舞蹈把杆大多仅停留在支离破碎的描述中,更难免有顾此失彼之嫌,结果使如此错综复杂的舞蹈起源问题,遭到了如此轻率的简单化待遇;而在更加广阔的范畴中,这些学说对具体论述对象的生态环境,文化习性,美学特质,运动习惯等许多关键性的方方面面,则缺乏搜集的意识和严密论证,关键的症结还在于,这些学说论及的都只是舞蹈起源的外在,虽然举足轻重,却有严重的。
近年来在中国文化艺术X域,发生了许多我们以往不太熟悉的现象,如艺术创作者为了推广自己的作品不遗佘力地进行宣传;有些艺术家在创作之初便站在市场的立场上考虑,而并非纯粹是为个人艺术之见实施策划和创作。尤其是已经转制的艺术团体,即便是实验性作品,也不敢高枕无忧地做完全无视市场的探索,其创作资金多以自筹或申报文化创意产业基金等方式筹备,因此,舞蹈把杆值的核算等相关要素均被列入艺术家创作思考范畴之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同时达到艺术创作的经济利益和艺术效果的化,必将成为舞蹈把杆艺术市场化的根本。艺术经营活动和商品经营活动原理虽相同,但艺术经营和商品经营的根本区别在于,商品经营的终目的是产品利润化,而艺术经营的主体价值还应在艺术创作和与创作活动相关联的各类要素的价值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