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流程时间如下;如有需要可以来电细聊:联系人:木子 一三四三二三六九五一六 我司的清关实力是以客户的评价来决定。我司的宗旨是,诚信服务,高效做事,X的人做X的事。
开关进口报关,开关进口,开关进口注意事项
3C认证,是我国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X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XX的认证机构认证,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把好进口货物,3C验证关,是X赋予检验检疫部门的一项重大职责。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X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X5号),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予以公告。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X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1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1驻内地1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1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1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生产厂商、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证明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经批准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