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证据指南》X5.3.7条规定“对自动监控数据的审查,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1)有无环保部门出具的自动监测设备X性审核文件(包括比对监测报告和现场核查报告)及X性审核合格标志发放文件;(2)形成和收集是否合法;(3)是否残缺;(4)是否为原始数据,有无、剪裁、删改迹象;(5)是否明显失真。证据指南要求审查的内容仅依靠非现场无法全面审查,并且由于人员无法现场核实数据X标的情形,导致过于机械化,错误的概率也会更高。因此,在现今受限于科学技术客观条件和人为主观因素,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在实际运行中尚存在不稳定现象的情形下,自动在线监控数据及对自动在线监控数据的采集、公布、现场检查,系同一个证据的不同形式。
1攀枝花排污企业用电量监控设备-环保用电监测模块概述特点
导轨安装,穿刺夹取电;
区域无线通讯;
水晶头连接,不需要铺设二次线和通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