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X信用企业《山东津源特种车制造有限公司》是X公告内X汽车定点生产企业,属山东津源管理集团,山东运通集团合资合作股份公司。
公司主导产品有低平板挂车、栏板挂车、厢式挂车、仓栅式半挂车;罐式车、自卸挂车、及特种车等上百种产品,并承接X车辆及特种车辆的改装与设计业务。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内XX车生产企业。
企业位于中国挂车(X车)生产基地-山东省济宁市工业园区,公司占地面积10万余平方米,总资产3.6亿元人民币,具有各类大型X设备和X生产技术,拥有X的产品检测线和完整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产品取得了X3C强制性生产认证和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获得2007年“全国X汽车质量稳定合格企业”,多年来,我公司生产的挂车,半挂车,全挂车,仓栅式半挂车,厢式半挂车,油罐车,水泥搅拌车,集装箱运输半挂车,低平板半挂车,化工液体运输半挂车,自卸车,自卸半挂车,全挂车,箱式货车,车辆运输车,原木运输车,粉粒物料运输半挂车,特种车X车畅销全国各地,深得广大客户的满意和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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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本着以“质量占市场,价格求生存,诚信待人,互惠双赢”的经营理念,服务于挂车行业:我们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上帝,以质量为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服务宗旨,为及时服务提供X保证;您即可以得到我们的服务跟踪,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得到您的满意为止。我们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给客户提供从售前到售后的全方位服务,满意的产品。确保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方便、及时地解决遇到的一切问题,并且得到我们周到的服务。
山东津源特种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全体员工热忱欢迎各界朋友来梁山观光旅游,洽谈业务,携手共创辉煌!
总经理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15908006797
山东津源特种挂车制造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我们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上帝,以质量为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服务宗旨,为及时服务提供X保证;您即可以得到我们的服务跟踪,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得到您的满意为止.
质量承诺:主纵梁因焊接出现质量问题,自出厂之日一年之内包换,终生保修。用户使用13T-18TX车轴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轴体保修期三年,轮毂、制动毂“三包”期一年或十五万公里。我公司使用的各种轮胎全国均有代理商,在“三包”范围内由我公司负责协调退换。
同样的产品不仅要比质量更要比服务,快捷 X质的服务:产品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如需现场解决保证在48小时内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兑现“三包”。在“三包”期内的产品,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三包规定 :
公司本着:“以客户为上帝,以质量为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服务宗旨,使广大购买本公司生产的挂车系列产品的顾客满意,在产品使用中解除后顾之忧,根据X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规定。
1、汽车列车的主机及改装车的主机在主机厂规定的行驶期限内,用户应到主机厂X的特约服务站进行合期保养,主机质量问题由主机厂及主机厂特约服务站处理,本公司仅对改装部分的质量负责。
2、在“三包”期限内的我公司产品,顾客在遵照产品规定的正常使用保养条件下,由于产品设计、制造、材料、装配等存在的质量不合格或缺陷,发生故障引起损坏而不能正常使用的,顾客可凭《购车合同》或(复印件),按公司规定给予“三包”服务。
3、“三包”更换的零部件应收回旧件(交旧换新,无旧件不予“三包”)。
4、产品在售出七日内、未使用之前,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公司负责包换。
5、本公司为广大用户免费指导挂车的相关技术咨询与为客户提供有偿的技术服务。。
6、本公司生产的挂车系列产品主要零部件“三包”X期限
以下X期限是指时间和行驶里程两个条件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1)、车架:纵梁、悬挂支架为一年或行驶30000公里。
(2)、车桥:A、光轴:一年或行驶30000公里。
B、制动鼓、轮毂、刹车盘、刹车蹄(不含刹车片)、凸轮轴、轴承、防尘帽、油封:半年或行驶20000公里。
(3)、鞍座、牵引销:一年或行驶30000公里。
(4)轮辋、板簧、拉杆、继动阀、支承装置、制动气室、调整臂、备胎架:半年或行驶20000公里。
(5)、转向架、牵引架、转盘:半年或行驶20000公里。
(6)、拉杆、三角臂:半年或行驶10000公里。
(7)、副车架、车厢架、液压缸(包括底座)、开门机构:半年或行驶10000公里。
(8)、电磁阀、分配阀、换向阀、多路阀、齿轮泵、操纵阀、传动轴:半年或行驶10000公里。
(9)、罐体、管道、料盖、行走台、柴油机、空压机:一年或行驶30000公里。
(10)、单向阀、球阀、安全阀、蝶阀、流化布、压力表、取力器、卸灰胶管、软轴传动器、油泵、呼吸阀、灭火器、防火罩、输油胶管:半年或行驶20000公里
(11)、轮胎:遵照轮胎厂三包期限执行。
(12)、以上未提到的部件均为半年或行驶20000公里。
7、以下情况不予“三包”,由顾客自行承担费用:
(1)、未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维护、保养的。
(2)、使用、维护、保养不当、人为造成零部件损坏的。
(3)、车辆安装的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木制品、橡胶制品(不含轮胎)、个别紧固件及润滑件等易损件的损坏。
(4)、没有《质量保修服务手册》或《质量保修服务手册》上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码等与实物不相符者。
(5)、严重X载、X限使用导致的损坏。
(6)、顾客私自改装、施焊或拆除车辆任何零部件所引起的部件和部位损坏。
(7)、X出“三包”X期限的。
(8)、发出故障,未经公司同意擅自进行处理或更换部件所引起的延续性部件及部件损坏。
(9)、发生交通事故及重大事故,顾客或有关部门认为与产品质量有关,在处理前未通知本公司查证现场的。
(10)、可以修复,而顾客强烈要求更换总成的,需经公司售后服务部批准,并收取一定的折旧费。折旧费计算方法为:顾客使用时间除以部件保修期限乘以部件价格。
8、本规定自2009年9月19日00时起实施.
山东津源特种挂车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