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X二十九条规定:本办法X十条一至五项规定项目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5、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X二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X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加强安全评价前置条件的把关工作评价人员进入企业现场审查时必须根据导则要求,向企业索取并严格把关验证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然后做出关于前置条件的相应评价,以解决该企业是否合法运作的问题。然而,有的安全评价报告附件中会出现失效或不合乎要求的复印件,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经过期;土地、产权或租赁合同中申请人和产权人不符;出租方未附有权向外出租的证明;把设计图纸的“审核意见”当成“验收合格意见”等等。这些也需要在评价工作中加以注意。
加强安全评价报告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生产、经营企业有大量的共性问题,各个安评报告都做了相应的分析、评价,但是,各个企业确也有各自的个性和特点,也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分析评价。目前,很多评价报告都是针对危险点进行分析,但是危险分析没有重点分析,一概泛泛而论。评价报告中应根据重点工艺、重点危险点进行重点分析。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有如下规定:X二条X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1)岗位设置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2)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文件(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各生产岗位操作规程(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配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