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需要做安全评价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求其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X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4、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X、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X和省X重点建设项目;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有如下规定:X二条X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试生产运行正常之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