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委托X的机构来编制安全评价报告?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十九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X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X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X六条规定可知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3、根据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X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九条规定: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4、依据四川省人民X令X254号《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X十条规定:以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加强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在系统工程理论中,人们常把“人——机——环境”诸因素作为一个安全体系来管理,把很多复杂的因素进行条理化、规范化、标准化,使人更明确、更系统的掌握。安全科学主要是研究人、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建立这三者的平衡共生态,达到保护劳动者身心安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跨门类、综合性的横断科学。有的安评报告查找分析危险因素时,顾此失彼留有隐患。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应引入“X三危险源”的新概念。通常来说,X一类危险源是指能量载体,或者是危险物质,这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性前提,它影响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根源。X二类危险源包括物的故障、物理性的环境因素、个体人的失误,这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触发条件、必要条件。而X三类危险源是指不符合安全的组织因素,包括组织程序、组织文化、规则、制度等。在明确X三类危险源以后,应当充分认识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仅对设备、物料的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价,未对人的因素、执行法律、法规的因素以及环境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是不妥的,还要对提高以“人”为核心的安全文化、组织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和建设进行评价。一个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就是在于把实现人的价值与实现企业的经济价值统一起来。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有如下规定:X二条X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试生产运行正常之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