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i.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5.1.2.3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X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5.1.2.4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X起重机除外。5.1.3 起重一般安全要求a.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c.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e.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f.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5.2 管理5.2.1 对制造厂和自制、改造的要求制造厂应对起重机的金属结构、零部件、外购件、安全防护装置等质量全面负责。产品质量应不低于X标准和其它有关标准的规定。5.2.1.1 对于自制或改造的起重机械,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和所依据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报主管部门审批,同X劳动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制造或改造。5.2.1.2 起重机械制造和改造后,应按有关标准的要求试验合格。5.2.1.3 起重机的X制造厂,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要的设备、技术力量、检验条件和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产品应向劳动人事部委托的单位登记、检验并取得合格证。5.2.1.4 起重机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如确属设计、制造原因引起的,制造厂应承担责任。对产品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制造厂应吊销合格证。5.2.2 对使用单位的要求使用单位应根据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细则、绑挂指挥规程、检修制度、培训制度、设备档案制度等。5.2.2.1 购置购置起重机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必须在X的,并有劳动部门发给合格证的X制造厂选购;b.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善。并有产品合格证。5.2.2.2 设备档案使用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要的X辅具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a.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保证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b.安装后的位置、起用时间;c.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d.设备、人身事故记录;e.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5.2.2.3 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标牌应有下述内容:a.起重机名称、型号;b.额定起重能力;c.制造厂名、出厂日期;d.其它所需的参数和内容。5.2.2.4 起重机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的间隙不得小于400mm。5.2.3 对司机的要求5.2.3.1 司机起重机的操作,只应由下述人员进行:a.经考试合格的司机;
(1)1.4司机室:关于净空高度,各国规定情况见表3。根据我国司机身高情况、我国以前的使用情况和国际标准的情况,取为2.0m,认为是合适的。关于按司机室外有无走台规定门的开向,是考虑建立一种习惯,当出现紧急情况时,不必多费思考就能顺利地退出。关于1050mm高度的栏杆,从安全考虑要求每根栏条中间能承受100Kgf的力而无--082明显弯曲,是按NF E52 数值。对于工--122作中,持物状态下发生事故时,认为对防止坠落是够用的。关于司机室内的温度界限,是按国务院1956年5月25日全体会议X29次会议通过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要求的。关于高温工作环境,受热辐射的窗玻璃规定采用防红外线钢化玻璃,从征求意见情况看,没有明显的反对意见,但是有的单位提出购买困难。对此,经了解国外标准的规定,是普遍要求装钢化玻璃(或叫安全玻璃)的,所以我们认为要求不高,是能够做到的。
1.机架机架主要由桥架、小车架、操纵室及扶梯等部件组成,构成了起重机的主体。2.机构对桥式起重机而言,机构只有两种,一是起升机构,二是运行机构。无旋转机构及变幅机构。汽车起重机则具有上述介绍的四种机构。桥式起重机的小车,具有起升和运行两种机构。小车上设有大、小卷扬机各一台,作起吊重物用。大卷扬机又称大钩,设置在小车中部,X大起吊重量有8t、10t、15t、20t、25t、30t、40t、50t、60t等多种规格供选用。小卷扬机又称小钩,设置在小车右边,起吊重量也有1t、1.5t、2t、2.5t、3t、4t、5t、8t、10t、15t等多种规格。在大卷扬机的左边,设置有一小的运行机构,为小车在桥架轨道上左右运行提供动力。桥式起重机的桥架又称为大车,形状为Ⅱ形。其四角处设有大车轮和运行机构,可使起重机沿车间纵向前后运行。大车与小车的配合,即可将重物吊运到车间平面范围内的任一位置。3.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设置在操纵室内。重物的吊起与放下,小车在桥架上的左右运行、大车在车间的前后运行均可在操纵室中操作完成。 [1] 结构刚度编辑起重机的结构刚度要求分为静态刚度和动态刚度。静态刚度静态刚度以在规定的载荷作用于X位置时结构在某一位置处的静态弹性变形来表征。(1)桥架型起重机(包括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1)当满载小车位于跨中,主梁由于额定起升载荷和小车自重载荷在跨中引起的垂直静挠度,对低定位精度要求的起重机,或具有无X调速控制特性的起重机;采用低起升速度和低加速度能达到可接受定位精度的起重机。2)对于具有悬臂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当满载小车位于悬臂上的X工作位置时,该处由于额定起升载荷和小车自重载荷引起的垂直静挠度,应不大于£I/350(£l为悬臂X工作长度)。(2)塔式起重机在额定起升载荷作用下.塔身在其与臂架连接处(或臂架与转柱的连接处)产生的水平静位移△£应 不大于1.34H/100,其中日为塔身在臂架连接处至轨面的垂直距离即塔身自由高度。动态刚度动态刚度是以起重机作为振动系统的动态抗变形能力来表征,即以满载情况下钢丝绳绕组的悬吊长度相当于额定起升高度时,以系统在垂直方向的X低阶固有频率(简称为满载自振频率)来表征。一般起重机仅核算结构的静态刚度,如果系统的振动影响了生产作业等特殊情况或用户有要求时,才需校核动态刚度。对于电动桥式起重机(包括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当小车位于跨中时的满载自振频率,应不低于2Hz。对于门座起重机满载自振频率,应不低于1Hz。
以履带起重机为例,履带起重机的结构基本相同,都是由动力装置、工作装置、回转装置、行驶系统、传动系统及安全装置等组成。1.起重臂履带起重机都采用桁架式起重臂,用来支撑起升钢丝绳、滑轮组的钢结构。它可俯仰以改变起重机的工作半径,并直接铰接在上部回转平台上。起重臂上、下两节为基本臂,并有多节标准臂。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基本臂基础上接长,必要时还可在主臂顶端装一个副臂,以扩大作业范围。例如,QUY50型起重机的基本臂长为13m,加节后可达52m。早期起重臂各节间大多用法兰螺栓连接,大多采用销轴连接,适用于无缝钢管制作的桁架臂。起重臂断面均呈矩形,有较好的侧向稳定性。2.起升机构机械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是由主传动装置通过带形离合器接合,使起升卷筒旋转。通过卷筒的正、反转来收放卷筒钢丝绳,使吊钩升降。液压式起重机由液压马达通过一对减速齿轮减速后。驱动起升卷筒。3.变幅机构履带起重机是由变幅卷筒收放变幅钢丝绳,通过固定在双足支架上的复式滑轮组,以及一端固定在滑轮组上、另一端固定在起重臂顶端滑轮轴上的拉臂绳,使起重臂升降。机械式起重机的变幅卷筒是由主传动装置通过蜗杆减速器驱动。液压式起重机的变幅卷筒是由液压马达通过减速齿轮驱动。4.回转装置(1)回转平台 回转平台又称上部机架,它是动力装置和各工作装置安装和连接的基础。平台前部装有起重臂和操纵系统,中后部装有柴油机和固定变幅机构的双足支架,下底面装有回转支撑装置的上座圈。后部装有配重箱(块)。(2)回转支撑 回转支撑除完成回转作业外,还能将上部各种载荷传到下支撑架,当回转平台旋转时,保持机身平衡。(3)回转机构机械式起重机是由主传动装置竖轴下端的圆柱齿轮和回转传动齿轮啮合,通过离合器驱动回转小齿轮沿回转大齿轮旋转,使回转平台随之转动。液压式起重机是由液压马达通过一组减速齿轮,驱动回转小齿轮,实现机身回转
起重机安全装置是指防止起重机在意外情况下损坏的装置。起重机上除常用的电气保护装置、声音信号和色灯外,还有多种其他安全装置。中文名起重机安全装置外文名crane safety device作 用防止起重机在意外情况下损坏常用安全装置电气保护装置、声音信号和色灯目录1 简介2 行程开关3 缓冲装置和防撞装置4 防风装置5 起重量限制器6 起重力矩限制器7 偏斜限制器简介编辑起重机安全装置是指防止起重机在意外情况下损坏的装置。起重机上除常用的电气保护装置、声音信号和色灯外,还有多种其他安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