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必须在X的,并有劳动部门发给合格证的X制造厂选购;b.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善。并有产品合格证。5.2.2.2 设备档案使用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要的X辅具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a.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保证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b.安装后的位置、起用时间;c.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d.设备、人身事故记录;e.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5.2.2.3 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标牌应有下述内容:a.起重机名称、型号;b.额定起重能力;c.制造厂名、出厂日期;d.其它所需的参数和内容。5.2.2.4 起重机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的间隙不得小于400mm。5.2.3 对司机的要求5.2.3.1 司机起重机的操作,只应由下述人员进行:a.经考试合格的司机;
b.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c.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d.指标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e.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5.3.2 维修5.3.2.1 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5.3.2.2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5.3.2.3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5.3.2.4 维修时,应符合下述要求:a.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作到以上要求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b.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c.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标志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编制说明GB6067--85概 述起重安全,象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一样,都是由劳动人事部归口管理的。在1962年,我国当时的劳动部发布了X一个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这一规程(以下简称62规程)经企业部门的执行和充实(制订细则等),已经成为起重机械安全工作的基础,对于保护起重安全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十年动乱中,许多行之X的规章制度都被否定了。安全工作也受到了严重影响,起重工作的事故时有发生,从表1中列出的我国某地区的起重事故情况,明显的表明了这一点。随着十年动乱的结束,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必要的规章制度重新确立,伤亡事故也开始降下来了。在这样的形势下,劳动人事部下达了重新制订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简称本规程)的任务,并由辽宁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许多科研单位、学校、设计制造单位、设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大力支持。征求了几十个单位的意见。1 |ISO4309-81 |检验|起升装置用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规范 |部分等效 |用其报废规范 |2 |ISO4310-81 |检验|起重机的试验规范和方法 |完全等效 |试 验 用 |
(1)1.4司机室:关于净空高度,各国规定情况见表3。根据我国司机身高情况、我国以前的使用情况和国际标准的情况,取为2.0m,认为是合适的。关于按司机室外有无走台规定门的开向,是考虑建立一种习惯,当出现紧急情况时,不必多费思考就能顺利地退出。关于1050mm高度的栏杆,从安全考虑要求每根栏条中间能承受100Kgf的力而无--082明显弯曲,是按NF E52 数值。对于工--122作中,持物状态下发生事故时,认为对防止坠落是够用的。关于司机室内的温度界限,是按国务院1956年5月25日全体会议X29次会议通过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要求的。关于高温工作环境,受热辐射的窗玻璃规定采用防红外线钢化玻璃,从征求意见情况看,没有明显的反对意见,但是有的单位提出购买困难。对此,经了解国外标准的规定,是普遍要求装钢化玻璃(或叫安全玻璃)的,所以我们认为要求不高,是能够做到的。
(2)1.5~1.9 关于栏杆、梯子、走台:关于其他栏杆的安全要求,直梯、阶梯的安全要求及平台、走台的安全要求,基本上与1983年发布的几份相应的X安全标准是一致的。(3)1.10 关于金属结构的报废主要零部件(1)2.1 吊钩:关于吊钩的材料,主要要求采用塑性好且不易产生时效应变脆性的材料。对于具体材料只作“一般应用”的提法,因为技术还要发展,定死几种材料对技术的发展是不利的,英国有BS2903《高强度吊钩》标准。关于人力驱动起升用吊钩的试验载荷,因为使用频繁程度和使用中的加速度都很小,又考虑人力驱动起重设备要求小型、轻量化,以便于移动,故定为1.5倍额定载荷。日本工业标准JIS B2803—1978《吊钩》中也是这样规定的。(2)2.2 钢丝绳:关于钢丝绳的合格证,因钢绳结构不同,而相同结构,尺寸的又在机械性能方面有所区别,又因起重用钢丝绳有不同安全系数要求,所以换用新绳时如果没有验证合格证上的规格性能等项目就很可能换错,用了低机械性能的钢绳,此时安全系数实际上低于规定值了,也就是不符合安全要求了,所以作此要求。关于“机构用钢丝绳安全系数”的表4,是取自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此表制定时考虑了机构的繁重程度,所取的值比起过去沿用的苏联标准基本上没有降低
(3)2.3 焊接环形链:正文中表9的数值取自62规程X29条,但用于手动链轮的安全系数从“5.4”改为“4”,这是因为机械工业部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正起草有关标准,准备等效采用ISO有关标准,因此本规程也等效采用,安全系数改为“4”,和ISO标准一致。关于合格证内容与标记,全部按ISO1834--80的要求,基本上没什么改动。(4)2.4 卷筒:关于多层缠绕时卷筒凸缘高度,苏联锅炉监察手册X27章和BS3579—1963及BS1757—1964中都有类似规定。其中苏联规定凸缘高于外层绳面值是一个钢丝绳直径的尺寸,本规程取为2倍,稍有不同,后二个英国标准取值皆为2倍钢丝绳直径。(5)2.5 滑轮:滑轮的主要问题是平衡滑轮的h平值小,钢丝绳易断丝又不易检查,并且不易润滑。(6)2.6 制动器:关于起升机构不宜带载自由下降,因为带载自由下降难于做到十分安全,国外也在逐渐停用,但我国现有不少起重机仍在使用,所以暂时作“不宜”的要求。2.8 车轮:(9)2.9 传动齿轮:起升机构用的,齿厚磨损达10%时;运行机构用的,齿厚磨损达25%时报废。(10)2.11、2.12 关于气动、液压传动部分,虽有一些标准和资料可供参考,但都不如BS1757—64标准对安全要求的系统、清晰,本部分主要参考了BS1757—64的要求,同时采用了JB2629—79《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条件》的一些规定。(11)2.14 X辅具自紧性倾向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是不难作到的。3 电气设备说明4 安全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