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住房:结构已严重损坏,或地基不稳定,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的住房,简称危房。
我们对农村住房进行危险性鉴定时,可将其划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两个组成部分进行鉴定。对农村住房构件的危险性进行鉴定时,可将其划分为有危险点的危险构件和无危险点的非危险构件。
农村住房的危险性鉴定结果应以住房的地基基础和结构构件的危险程度鉴定结果为基础,并结合历史、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应根据下列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1.各构件的破损程度;2.危险构件在整幢住房结构中的重要性;3.危险构件在整幢住房中所占数量和比例;4.危险构件的适修性。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危险性判定时,应根据其危险性的相关性与否,按下列情况处理:1.当构件危险性对结构系统影响相对X立时,X立判断构件的危险程度;2.当构件危险性相关时,应联系结构系统的危险性判定其危险程度。
住房危险性鉴定应按哪些程序进行呢?中冶建研院告诉您: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住房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住房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场地危险性鉴定:收集调查和分析住房所处场地地质情况,进行危险性鉴定;
4.检查检测:对住房现状进行现场检查,并应根据需要采用相应的仪器进行测量和结构验算;
5.鉴定评X: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根据定性鉴定结果,确定其危险等X,如对结果有异议,可采用定量鉴定校核;
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住房,提出处理建议;
7.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