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塔机金属结构件的维修与保养
一: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二: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2.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3.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X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三: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四: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一: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 ~2mm;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杠杆系统空行程X过其额定行程约10%。
二: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X过原高的10%;
4、心轴磨损量X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三: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和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X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四: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五:操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X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修,决不允许将限制器线路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