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V1910IR-18,今年59岁的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此前一审被广州市中院认定受贿钱物300万余元并非法持有猎枪等7支制式枪zhi,被一审判定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英飞拓V1910IR-18,后广州市检察院认为,黄志光曾收受一笔百万贿款后捐往寺院,该笔款项也应构成受贿,但法院未予认定,遂提出抗诉。昨日上午,该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开庭。
多次助下属升迁收现金物品贿赂
据了解,今年59岁的汕尾海丰人黄志光,英飞拓V1910IR-18,从一名普通的运输工人做起,历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委书记、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官至正厅X。
广州市中院一审审理查明,黄志光在1998年至2003年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该区农业局局长、宝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刘某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35万元,英飞拓V1910IR-18,为刘的职务升迁提供帮助。
另外在2001年至2002年间,身为宝安区委书记的黄志光,还先后两次收受宝安区教育局副局长郑某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0万元、港币2万元,为郑的职务升迁提供帮助。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755-33100911 13128983709 QQ:62432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