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二个结论是:我们不能单单从利润的角度来定义或解释企业。当问到企业是什么时,一个普通商人的答案通常是:“一个创造利润的组织。”经济学家的答案也如出一辙。但是这个答案不仅错误,而且答非所问。
同样,今天有关企业及企业行为的经济理论——利润X大化的理论——其实只是换个更复杂的说法来说明“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传统模式罢了。这个理论或许可以充分反映理查德·西尔斯的经营方式,但我之所以说它完全错误,是因为这个理论不足以解释西尔斯公司或其他企业的运营方式,也无法说明应该如何经营企业。经济学家在努力拯救这条定理时,清楚显示了这点。今天研究企业管理理论的经济学家中,乔尔·迪安可说是XX而多产的一位学者,但是他仍然沿用这条定理,而他所下的定义是:
。管理者不仅要发现这些“力量”,还要靠自己的行动,创造这股力量。就像50年前,朱利叶斯“罗森沃尔德使西尔斯公司成为一家企业;就像25年前,伍德将军改变西尔斯的根本体制,在经济萧条和X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确保西尔斯仍然成长壮大;今天,西尔斯也必须仰仗某个人(或几个人)的决策能力,来决定西尔斯的兴衰存亡。而且,每一家企业都会面临相同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