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性能
(1)自动维持准备运行状态
机组应急启动和快速加载时的机油压力、机油温度、冷却水温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2)自动启动和加载
(a)接自控或遥控的启动指令后,机组应能自动启动;对于与市电电网并用的备用机组,当电网电压下降(380V-20%~+15%可调),或中断供电或缺相时,机组经5s延时后应能自动启动;
(b)机组自动启动X3次失败时,应发出启动失败信号;
(c)从自动启动指令发出至向负载供电的时间≤12s;(时间可以设定)
(d)机组自动启动成功后,X次加载量≥50%额定负载;
(e)机组接通额定负载后应能自动可靠运行;
(f)机组自动启动的成功率不低于98%。
(3) 自动停机
接自控或遥控的停机指令后,机组应能自动停机;对于与市电电网并用的备用机组,当电网恢复正常后,经过60s延时机组应能自动切换,由电网向负载供电,机组自动分闸,并自动降速至整定值,空载运行2min后自动停机. (时间可以设定)
(4) 自动补给
燃油自动补充,机组启动用蓄电池自动充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5)无人值守时间
机组无人值守时间不短于8h。
(6) 自动保护
导致机组自动停机或发出光声信号的保护项目如下:
输出电压过低,低于320V(大小可以设定)
输出电压过高,高于450V(大小可以设定)
输出电流过高,大小可以设定(依发电机组功率)
频率过高, 高于60Hz(大小可以设定)
频率过低,低于40Hz(大小可以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