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昨日,市环保局举办了201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对今年纳入市规范化管理的15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培训。
根据佛山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我市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上报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建立产生单位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备案制度、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健全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建立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等七个规范化标准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杜绝私自转移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全力避免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各镇街环保分局也参加了培训会,会议要求,各镇街尽快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督查和指导,强化监管,确保到2015年,实现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